发挥人大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2011-09-23 16 谢明康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积极有为,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近年来,福建邵武市人大常委会把社会管理监督摆上突出的位置,依法督促政府提高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促进经济发展中体现社会管理作用

  福建邵武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方面,在制定每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时,把保增长、扩内需措施、工业园区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的项目列为监督重点,大力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落实各项政策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另一方面,对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适时提出建议、意见,为市委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推进软环境建设中发挥社会管理作用

  一是开展司法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指导邵武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推进该市创建“全国法治市”活动,2010年12月,邵武市荣获首批“全国法治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每年组织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法律专家,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提高行政效率,有力提升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公安、检察、法院和行政司法机关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

  二是开展创建活动,构建高效的服务环境。在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通过个别视察、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及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评议,经过严格的评议程序及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市人民检察院、市地税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10个单位先后荣获“人民满意单位”称号。通过创建活动,有利地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国家机关服务社会和群众的质量和水平,营造出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几年来,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环保世纪行组委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气污染、饮用水质量、节能减排和古山溪污染等问题分别开展视察,通过人大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促使政府有关部门加大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力度,推动人居环境美化优化。 

  在推动民生改善中凸显社会管理作用

  依法督促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监督权的重要范畴。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事关民生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使民生事项件件落实。

  推动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启动城市备用水源建设的议案》后,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组织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备用水源建设及保护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在常委会的推动下,市政府编制完成了《邵武市城市饮用水大乾河备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建立了大乾河水质监测制度,加快实施林业生态保护,增加水源涵养林面积;加强对大乾河上游及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总投资120万元 “水源清洁”工程将于2011年完成;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准入制度,启动大乾河备用水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已完成报告编制的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已通过初审,年内可编制完成,该报告将对城区饮用水大乾河备用水源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持续关注“菜篮子”工程建设。2007年以来,该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听取“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汇报,对“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在常委会的推动下,2009年,市政府把该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50万元作为“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投入改善专业基地交通运输道路、畅通沟渠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蔬菜大棚等“三新”技术,确保通过几年努力蔬菜种植面积达5000亩以上,使蔬菜生产环境与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蔬菜市场自给率显著提高。

  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2009年,在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推动下,2010年政府投入600万元,购置20辆8米长的金龙大客车,打造精品线路2条;投入40余万元,新建公交站点(牌)42个,全市公交车全部实现无人售票,全程票价统一为一元;为改善市民乘车环境,市政府还大力实施畅行工程建设,投入600万元对市区主干道实施“白”改“黑”工程,同时,从2010年5月1日起,市政府为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车服务,已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证6500余张,大大方便了市民出行,切实解决了群众乘车难、出行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

  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中参与社会管理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大工作的开展依靠代表、人大工作水平看代表、人大工作的潜力在代表。近年来,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引导代表参与社会管理,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凡是人大开展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都邀请代表参加;坚持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一府两院”在日常工作中,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注重向人大代表“借力”:如市建设局举行公交车票价调整听证会、市教育局对实小新生入学进行现场摇号、市法院举行公审大会等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既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保障公平公正,又借助人大代表进行宣传,获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取得良好效果。与此同时,常委会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改变以往各自为主开展活动的单一模式,引导乡镇(街道)人大以代表小组活动为主,采取乡镇集中联片、各级代表联系等方式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宽松平台。通过发挥人大代表在社会管理中的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转自人民代表网)

(责任编辑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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