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情况报告
2007-10-09 11 

区环保局局长  姜胜明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将近年来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情况汇报如下:
  收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对区政府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环保部门根据检查要求,扎实开展了自查活动,通过自查,进一步总结了经验,查找了问题,明确了方向。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环评法》的基本情况
  《环评法》于2002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9月1日正式施行。至今已有三年多时间,自《环评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区上下以贯彻实施《环评法》为契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雨花、和谐雨花、科学雨花建设,全区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态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长期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区率先达小康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
  1.领导重视,环保“第一审批权”逐步得到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环评工作始终十分重视,多次就环评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去年,区委王书记和区长李侃桢分别就环保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充分说明了区委、区政府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今年,先后召开了全区环保大会和半年区长目标推进会,区长与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责任明确。同时,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推进科学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污染防治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奖励资金不少于10万,在各街道、开发区成立环保科,明确专人负责环保工作。一系列政策措施,为环保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落实环保优先方针的坚强决心。今年6月上旬,区环委会还专门举办了《环境影响评价法》专题讲座,组织全区街道办事处、雨花经济开发区及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环保科室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市环保局专家的精彩讲课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大家一致认为,有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大家的齐心协力,环评工作一定会做得越来越好。同时,在每年的人代会、政协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们提出了许多涉及环评工作问题的建议、提案,指出全区在环保执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上存在的不足,说明全区上下对贯彻落实《环评法》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手段得以进一步推进。
  2.注重宣传,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全区开展了全方位、多元化、多层次的《环评法》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贯彻实施《环评法》的舆论氛围。一是利用有关节日加强宣传。每年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特殊日子,通过悬挂横幅、办环保图片展、组织执法人员下街道、进社区发送宣传资料,将《环评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印成单行本,免费向企业向有关部门发放等方式,让他们从中了解环评的重要性及其审批的程序。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利用环保专栏、雨花环保网站等媒体手段,定期向社会宣传环保制度、环保法律及环保业务咨询、疑难问题解答、公布环评审批信息等。在雨花电视台宣传有关《环评法》知识,提高公众自觉参与意识。三是利用定期报送环境简报信息、定期向有关领导、部门通报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增强环境忧患意识,提高环境责任感,形成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
  3.建章立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得到规范。区环保局围绕“一站式、全程式”服务,从建设项目的申报、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预审或评审、项目环境管理行政审批、“三同时”管理和验收,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管理审批程序,并使全程管理工作融为一体。一是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引进工作,对于有意向到雨花投资的项目,例如一年一度的金秋金贸洽谈会,环保部门提前介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供区委、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参考,从源头上把握项目准入关。二是规范环评法落实制度。为认真贯彻《环评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2005年以来,年度《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工业园区、新开工建设项目的环评列入了重要考核内容,今年,市、区政府又将环评审批工作纳入环保部门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把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作为考核街道、开发区领导的一项重要指标,环保部门以此为契机,2006年以来,先后对26家新开工亿元以上环评滞后项目进行了清理整改,今年上半年又先后对雨花经济开发区23家环评滞后项目进行了查处和督办,进一步加大了对街道工业园区、雨花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环评落实情况的督察力度,定期通报环评落实进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而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三是建立台帐制度,比较全面的摸清了全区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尤其是对每个重污染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详细记录企业执行环保制度的情况和排污情况。四是建立了公众参与项目环境管理制度。重视公众参与环保管理工作,在项目环评文件审批过程中,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特别对少数环境比较敏感的项目均进行审批前公示,以此作为环保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4.严格执法,新老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环评法》颁布施行以来,全区以贯彻落实《环评法》为契机,切实控制新老污染。一是提高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一方面,严格按照《环评法》的规定对全区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特别是实施“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后,进一步加大了对排污企业的巡查力度,执法人员深入到基层的每个角落,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另一方面,环保局与发改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建设项目信息,争取做到对每个污染项目提前介入,纳入管理。二是加大了建设项目的执法力度。区环保局坚持以执法促管理,在市局统一布署下开展了多次规模较大的执法专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了部分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在去年国家五部委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中,我们对南京方岳钢板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严重违反了“三同时”的行为,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该项目全部进行了拆除。三是严格了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城市规划、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坚决依法不予受理其环评申请。据不完全统计,《环评法》实施以来,全区共有60多个新、扩、改建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污染严重的项目被环保一票否决,多数是在咨询服务阶段即被否决。近年来,“三同时”执行率始终保持100%。
  5.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机制基本形成。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环评法》,环保部门主动加强与发改局、工商局、街道、开发区等部门联系,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初步形成了部门联合审核的机制,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对新上项目没有办理环评审批的,工商部门不核发其营业执照,发改局不予以立项,相关部门不签章,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6.务实创新,服务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加快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照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等内容给予引导,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提供了优质服务,属于环保部门职权内审批的手续齐全的建设项目,努力按照法定时限的二分之一办结,不属本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尽力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尽量减少企业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最大限度的提高环评审批办事效率,同时,及时配合与提示相关片组对已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与管理,确保做到服务“一条线”,受到了企业的好评。为改善服务环境,局今年自筹资金近20万元,对政务大厅进行了彻底改造,人员进行了充实,软硬件环境上了一个新台阶,被视为环保系统“第一窗”,受到了行评代表和办事群众的高度好评。同时,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今年5月底,利用十多天的时间,先后走访了全区所有街道开发区和21家重点企业,上门听取意见和建议,良好的工作作风,有力推进了《环评法》的贯彻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环评意识还不够强。在项目引进过程中,有些街道及部门为了吸引外资,项目急于上马,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不够充分、项目不进园区,工业项目随意放的现象还程度不同地存在,个别企业守法意识不够高,往往是先开工建设,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是部门联合执法还需加强。近年来,全区在部门联合执法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目前这种联合执法有时还存在你推我诿、各行其是的现象。存在个别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跳过环评前置条件,提前办理项目相关手续,致使有时环保第一审批权把关作用落空。三是各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包办“婚姻”,造成“边上车边补票”、“先上车后补票”、“已上车不补票”现象仍时有发生。四是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较高,小型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偏低。由于小型建设项目大多处在改制企业及村级园区的出租房内,因此小型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相对偏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环境影响评价法》,让更多的人知晓《环境影响评价法》,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切实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2.全面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各街道、各园区在制订各类规划的同时抓紧对各类专业规划进行环评。尤其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建设中,从一开始就要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并严格加以落实,防止因规划制订不当,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对已建成的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等区域,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回顾性环评工作,根据回顾性评价的结果,修订区域发展规划。
  3.继续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考虑,综合决策,在制订发展、开发规划时,要进行充分的环境影响论证,力戒决策不当对环境造成重大失误和破坏;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按照“十一五”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我区环境容量要求,严格限制和禁止发展能耗高、污染严重的项目,大力提倡鼓励发展无污染或少污染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的项目。
  4.重点清理建设项目违规问题。对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各类工业园区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清理,严格执法。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未批先建的项目,对没有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查处。坚持不欠新账、增产不增污的原则,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环境准入制度,通过环评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实行清洁生产。
  5.严格遵守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六项禁令、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六条原则,不违法、违规、违纪审批建设项目,不为建设单位指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杜绝违法审批项目的发生。环保部门在重大项目审批之前向社会公示,增加项目审批的透明度,使项目审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6.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充分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合力作用,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对于未经环保审批的新扩改建项目,不予批准立项、不予办理用地手续、不予供电、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坚决遏制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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