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8-12-04 15 

(第10号) 

区政府:
  2008年11月28日,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主任会议并就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
  会议认为,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劳动就业、就医就学、城市建设、市容改造等方面,研究确定了十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了确保将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区政府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步伐,先后投入资金2.26亿元,较好地解决了农贸市场建设、小区出新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推动全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雨花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对此表示满意,并对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目标如期实现。要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查漏补缺,加快未完成项目的推进进度。各部门和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圆满完成。同时,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保障与长效管理机制,既抓总体目标的完成,又抓工作细节的落实,力求将每个项目都建成优质工程,真正做到为民造福,为民谋利。
  2.进一步探索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工作成果。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为民办实事后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切实巩固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果。对已经完成的项目,要完善后续管理政策,加强正常性监管,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同时,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配套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努力提高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3.科学规划明年工作目标,不断深化办实事工作。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切实增强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福利、生产生活、医疗卫生、交通就学等方面入手,不断拓展为民办实事的领域,丰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选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群众能看到实效的事项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解决,真正做到实事项目源自民意,合乎民心。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宣传,使群众能够更好地了解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情况,放大为民办实事的社会效应。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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