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长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5-10-07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2005年9月28日雨花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根据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遗春的提请,雨花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决定:
    任命衡长华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雨花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虎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宁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区人大常委会雨花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魏再寿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赛虹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昌生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铁心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毛银玲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西善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洋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宗序庶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梅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李邦全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宁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洪顺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赛虹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潘明华同志区人大常委会铁心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季昌锁同志区人大常委会西善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房传安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梅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恩春同志区人大常委会铁心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