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召开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1-11-24 文章作者:刘远 浏览次数:

  11月22日、23日两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上的要求,回顾总结今年人大工作,研究谋划明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为南京当好江苏“第二个率先”先行军提供坚强保障。市领导杨植、李福全、许慧玲、黄煌、王德君、张宁生、金实、单景南出席会议。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创新,配套立法,坚持把有限的立法资源向科技倾斜,制定了《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初步形成了南京地方特色的科技法规体系;选择影响面广、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开展了“问教”、“问价”、“问医”等专题询问;按照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最先进的环境准入标准、最严厉的环境执法尺度要求,全面修订《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适时决定重大事项,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保障青奥会、亚青会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等决议,较好地发挥了常委会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中的保障、支持和促进作用,开创了地方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陈家宝强调,2012年是南京全面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当好江苏“第二个率先”先行军的开局年,做好明年的人大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中,要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把“三个突出”作为从全局高度把握人大工作的坐标;把“四个坚持”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重点;把打造“三都市三名城”,进而建成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目标取向。在人大工作中,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有机统一、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人大行使职权重点与人民群众关注热点有机统一、构建开放性法规体系与保持法规相对稳定性有机统一、良法与良效有机统一、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创新性与规范性有机统一、有所作为与有所不为有机统一,确保人大工作在党的领导下顺应全市人民的期盼,为提升城市综合实力、提升发展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提升社会文明和谐程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陈家宝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明确目标、聚焦重点,全力以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突出立法重点,在环境生态立法选题上、在法规起草方式上有所突破,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要增强监督实效,围绕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文化为魂,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四为”方针贯彻落实;要加强代表工作,促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倾听呼声、了解民意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在集中民智、凝聚人心中发挥宣传员作用,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中发挥连心桥作用,为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凝心聚力。当前,要认真做好全市区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以及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全市地方人大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转自《南京日报》2011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