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06-06-01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雨花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主任会议于2006年5月26日上午在区级机关501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永远,副主任王有仁、陈晓、刘英、朱平出席会议,区巡视员蔡遗春、助理巡视员郭秀英,区政府区长助理杨春燕,检察院检察长田跃初,常委会各工委主任马宏泉、邓建祥、唐智深、徐怀生、孙跃进,办公室主任缪文新,区财政局叶书龙局长、区审计局卢祥江局长和区建设局周远平局长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永远主持。
    一、会议分别初审了区政府《关于雨花台区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2005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认为,2005年区政府认真落实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发展,积极组织财税入库,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财政支出贯彻公共财政原则,加大了重点支出力度,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区政府及其财政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2004年区财政决算报告时提出的各项建议,认真改进工作,并在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财政改革、财政管理、部门预算规范以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探索等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会议对此表示满意。会议指出,区审计局依法对2005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发挥了积极的审计监督作用。会议要求,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及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区政府及其财政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会议同意将这两个《报告》提交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切实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对财政收入的贡献能力,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大力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开支,开源节流,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行为,实施项目绩效考核制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施综合预算,完善项目预算,推行绩效预算,切实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认真研究政府预算收支分类改革,做好新旧科目体系衔接的准备工作。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建设局局长周远平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城中村”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区政府坚持规划先行,合理规划,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推进速度快;二是调查摸底和信息统计深入细致;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关系。会议指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开展,对于提高我区城市化水平,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全区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确保我区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推进和谐雨花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希望区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好这项工程,并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适应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的形势,超前做好规划,使“城中村”改造的规划与市、区今后的发展规划相适应。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城中村”改造的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步伐。三是要树立精品意识,精心搞好设计与施工,完善小区各类配套实施,美化小区环境,同时要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四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搞好项目的资金平衡,同时认真落实有关拆迁补偿政策,切实维护好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把好事做好。
    三、会议研究了对区民政局局长高崇利、区人事局局长袁伟、区农林局局长杨建胜和区法院副院长张云萍述职的初评意见。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并决定提交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研究了关于许可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区人大代表梅杰武进行依法拘留的事项,并决定提交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还研究了举行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决定第26次会议于5月31日和6月1日分别举行。会议要求有关机构认真做好筹备工作,确保会议的如期举行、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