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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30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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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听取了区发展局局长徐家保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06年奋斗目标部分调整建议的报告》和区财政局局长叶书龙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06年财政预算调整建议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会议决定同意徐家保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06年奋斗目标部分调整建议的报告》,同意将“开工建设人居森林”等7个项目调整为“开工建设园区绿化工程”等7个项目。同意将“建成污水处理厂”等6个项目时序进度“建成”调整为“开工建设”;同意将“创建一所省级实验小学”项目取消;同意叶书龙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06年财政预算调整建议的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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