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30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孙跃进、季昌锁、李世峰同志先后担任行政职务,已向雨花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孙跃进、季昌锁、李世峰同志辞去雨花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