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王建华在监督法学习报告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7-04-19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今年1月1日施行。今天,我们举办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辅导讲座,专门请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顾善祥主任为我们做专题辅导。顾主任是市人大研究这方面法律的专家,他的辅导报告肯定会非常精彩,对我们学习、领会、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将有很大帮助,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下面,我先就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全国人大颁布的《监督法》,是一部政治性很强的法律,涉及国家政治体制等重大问题,包括如何处理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关系,实质就是如何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因此,学习贯彻监督法,必须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抓住根本,全面深入地领会监督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全区上下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我区人大监督工作、加快推进“法治雨花”建设进程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监督法》的自觉性。
  
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
  全区上下要以监督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认真组织《监督法》学习宣传,确保监督法的顺利实施。“一府两院”及工作部门和各街道(开发区)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监督法》的学习培训,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讲座、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把《监督法》作为近期学习的重要内容,保证时间,保证人员,保证效果,全面、深刻地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同时要通过板报、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种渠道,向广大干部群众宣讲《监督法》,并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监督法规定的信息公开工作,使宣传《监督法》的过程成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领导,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
  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关系,要把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方面。及时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帮助人大常委会解决在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执行监督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区人大常委会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围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主题,更好地行使监督权,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
  准确把握《监督法》基本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过程中,要牢牢把握《监督法》确定的几项基本原则:要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要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行使监督的权力;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与社会的监督,适时向代表大会报告监督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切实保证监督工作的民主性、全局性和权威性。
  科学把握监督工作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人大常委会要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将监督的重点放在关系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放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通过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全区重点经济工作、重大招商引资活动、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街道财政、人事等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通过专项检查、工作调研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推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关注问题的顺利解决,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要做到“五个结合”:即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听取专项工作汇报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严格依法纠错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四、“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正确行使权力
  “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依法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确保行政、司法权力得到正确行使。
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通过监督来纠正执法、司法工作中的偏差,帮助“一府两院”解决推行工作中的难题,保证各国家机关能够依法、协调、高效运行。“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要正确处理责、权、利三者关系,自觉接受监督。
  忠实履行各项义务,确保人大监督落到实处。《监督法》明确规定了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时“一府两院”应当履行的义务。“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必须认真学习,正确解读《监督法》的相关规定,特别要加深对《监督法》规定的一些新做法的理解和把握,按照《区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以及区人大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积极配合,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按期提交专项报告和落实人大意见情况的书面报告,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应当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认真落实监督意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要认真研究执行。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提出的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要及时研究处理,并按期汇报整改情况。要切实加强监督双方的沟通和协调,虚心听取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在人大监督支持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