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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局局长 杨建胜 2007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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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人大代表: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汇报贯彻执行《南京市森林消防条例》情况(以下简称《条例》)。 《南京市森林消防条例》颁布以来,我们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积极进行学习宣传,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充分利用这一法律武器,推动全区森林消防工作快速发展。经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近年来全区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获得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市防火工作特等奖。 一、贯彻执行《条例》情况 1.积极宣传,全力推进依法治火。《条例》规定森林消防管理部门应当履行森林消防宣传职责,进行森林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为此我们结合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广开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方式。一是在区有线电视台制作森林消防专题片,在开发区、各林区街道的进山主要路口悬挂横幅100多条进行宣传。二是及时向开发区、各林区街道和相关单位下发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三是组织全区林业干部参加《条例》知识考试。四是参加在南京电视台举行的由各区县代表队参加的《条例》电视知识竞赛。五是在进入冬至、清明前向广大林区农户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4000多份,进一步宣传《条例》。通过这些宣传举措,让全区市民,特别是从事森林防火的同志和广大林区农户,进一步了解熟悉《条例》规定的内容,增强了森林防火意识。 2.履行职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我们严格对照《条例》,进一步完善森林消防制度,突出防与消相结合,督促开发区、各林区街道和相关单位落实森林消防义务和职责。一是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重新调整了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修订了火情上报、考核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森林消防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二是在防火期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下发了《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意见》,区政府与开发区、各林区街道签订了防火责任状,将森林消防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三是在原有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和我区的实际情况,重新编制了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把梅山矿业消防队、人武学校作为防火应急分队,由于该预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在全区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多次受到表扬。四是在防火期来临前,对进山道路两侧5-10米范围内和散坟周边的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置了212个森林防火警示牌,在牛首山、尖山等处设立了6个护林亭,在韩府山、长龙山重点林区设置了2块5×4米宣传标识牌,标识牌上明确了重点林区的界线、面积和森林消防责任人。为了防止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今年清明前我们自行设计制作了663只焚烧筒放在各个护林点上,有效地控制了上坟烧纸的现象,市防火办充分肯定这一做法花钱不多,效果很好,将在全市进行推广。五是区防火办定期组织对全区的防火器材、扑火队员训练和护林员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确保森林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 3.加大投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要求,我们认真履行森林消防设施的建设职责,区政府将森林消防经费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加大对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的投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面提高重点林区综合防控能力。近几年来,我区用于森林消防设施建设投入资金达1101.3万元,其中:市级投入318万元,区财政326.3万元,开发区、街道财政和自筹457万元。一是投入79万元,在铁心桥街道尖山建设防火了望台1座,为重点林区监测火情提供了保证。二是投入473万元,在铁心桥和西善桥重点林区建设森林防火通道21.5公里,为出现火情能够快速到达提供了条件。三是投入216万元,在铁心桥街道重点林区建设防火隔离带12公里,为出现火情有效隔离火源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是投入34.3万元备足防火器材,在全区现有风力灭火机67台,高压水泵2台,防火服53套,二号工具195把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更新了风力灭火机17台,添置二号工具200把,同时区防火办储备了风力灭火机20台,灭火弹200只,二号工具200把,新型防火服50套,为出现火灾进行扑救提供了充足的物资保障。五是投入69万元,配备了森林防火指挥车2辆,工具车3辆,建立了全区无线电通讯网络系统,配备对讲机29台,车载台4台,实现了森林消防工作交通便捷化、通讯畅通化。六是投入230万元,在铁心桥、西善桥重点林区平迁散坟2230座,大大减少了因上坟烧纸而引发火灾的隐患。 4.健全队伍,完善森林防火体系。一是确定了首席消防员,按照《条例》要求,大力推进森林火灾扑救的行政指挥和专业指挥的结合,确定了分管局长为我区的首席消防员。二是加强了森林消防员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拥有213人的森林消防队伍,其中半专业森林消防员50人,定期组织防火演练和业务知识培训。在火险高发期要求所有灭火队员不得随意外出,处于高度战备状态,24小时开机,通讯工具保持畅通,要求随时能够快速集结,风力灭火机必须每天进行试拉,备足油料,保证随时能够拉得出、打得响、打得赢。我们这支半专业消防队伍在支援2004年11月4日横山大火中由于快速出击、能打硬仗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三是强化了护林员队伍建设,在全区重点地段设立护林员116人,护林员身穿黄马甲、佩带护林员证、随身携带二号扑火工具上岗,向进山人员宣传林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火,杜绝火种上山。在清明、冬至等火险高发期要求护林员中午不准离岗,各村送饭上山。四是增设了防火检查员,每天对护林员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每个地段有人检查,每个路口有人把守。五是完善了防火督查员体系,在四级以上高火险期,区、街道、村三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到各护林点上进行督查、巡查,加大力度和密度。特别是在清明、冬至期间和春节前夕,我们把森林防火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每一位局长带领一个科室到防火一线,配合街道加强督查、巡查,到中午1点钟才吃饭。六是落实了防火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中途不脱岗、缺岗,节假日期间局领导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认真做好防火值班记录,要求及时、规范上报火情,不得迟报、瞒报。 5.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我们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决对违反森林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由于我们宣传及时,措施到位,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没有受到1起有关森林消防工作的投诉,没有发生1起挪用森林消防设施和堵塞防火通道、破坏森林防火隔离带、违法拆除森林消防设施的行为发生。 6.平迁散坟,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我区铁心桥、西善桥等重点林区内散坟较多,而上坟烧纸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在2006年2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平迁林区散坟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之前,我们从2004年就一直不遗余力地推进散坟平迁,在调查界定的基础上,制定了迁移计划,按照重点林区散坟先迁、一般林区散坟分批迁、在规划红线内近期征用的林区散坟和较大规模的集中林区散坟采取人工清除可燃物的原则,共迁移散坟2230座。同时在铁心桥街道静明寺建设纪念林1座,省、市防火办多次组织其他市、区防火办前来参观学习,得到了充分肯定。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们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总体进展比较顺利,但在实际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封山戒严市民不理解。按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实施封山戒严。市防火办在清明等高火险期内要求我区牛首山、韩府山等重点林区实行封山戒严,我们的护林员严格按照市里要求不允许游人进入林区,但是在实施封山过程中,部分到牛首山来游玩的市民不理解、不支持。 2.上坟烧纸管理难度大。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每逢清明、冬至期间到南郊铁心桥上坟扫墓的人员达几十万,而我区韩府山、将军山等沿线散坟众多,经过近两年的宣传,我们一再要求不准把纸钱带上山焚烧,部分市民给予理解,但是仍有部分市民不听劝说,执意要把纸钱带上山焚烧,上坟烧纸管理难度相当大。 3.散坟平迁工作阻力大。主要受传统观念影响,一些群众不愿意迁移祖坟,在平迁中需要做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而迁坟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冬至期间,时间紧、任务重、矛盾多,同时在散坟的迁出和安置过程需要支付的费用很高。 4.护林队员工资待遇低。我区现有护林员116人,担负着全区3万多亩的山林防火任务,护林员工资由各村支付,月工资只有200元左右,在清明期间从早晨7点就要上岗,一直到下午5点才能下班,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低。目前市里只对我区57名重点林区的护林员每人每年补助360元,建议区、街两级财政加大对护林员经费的投入。 5.火灾案件查处难度大。在火灾案件查处上,由于我区没有森林公安派出所,在起火点和起火原因的认定、有关当事人的调查取证等方面需要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配合,但是有时在案件的查处上会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调查处理起来难度很大。 三、有关建议 《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照规定将森林消防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实行专款专用。而目前区、街两级财政每年给予森林防火的资金投入与当前护林防火形势的要求明显不足。主要在防火通道建设,散坟平迁,防火物资储备,机械添置和维修,了望台、通讯设备、防火通道和防火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护,护林员工资和扑火队员补助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向区、街两级呼吁在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增加防火资金,加大对护林防火工作的投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盛世兴林,防火为先。森林防火工作是建设“生态雨花”、“和谐雨花”的重要内容,我们将借这次执法检查的东风,乘势而上,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以实现全区护林防火工作的长治久安。 一是继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通过丰富宣传手段,突出宣传重点,扩大宣传范围,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一心抓森林防火,全力一致铸生态雨花的浓厚氛围,为打造“生态雨花”、“和谐雨花”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严格林区火源管理,认真落实联防、考核等各项制度,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突出消、防结合,加大火案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林区单位、学校的教育管理,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隐患。 三是继续加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急分队建设,强化扑火技能训练,狠抓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努力提高扑火作战的科学性、协同性、机动性和安全性,确保随时能够拉得出、打得响。 四是加强对了望台、防火通道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维护,及时补充各类扑火装备和物资,在关键地段增设护林亭,对现有防火器材、通讯设备和车辆做好维修保养,建立健全森林消防物资长效管理机制。 五是加强与各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专长作用,特别是公安、消防、财政、人武等部门,切实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全面提升联防联动,群防群治的防火意识和救灾能力。 六是加大散坟平迁步伐,紧紧抓住省政府《关于平迁林区散坟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这一有利时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从源头上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有效降低原发性森林火灾的发生率,切实保护我区的森林资源。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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