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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2007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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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查和批准2006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2007年7月19日,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召开了全体组成人员会议,会上,委员们结合区审计局局长卢祥江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0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区财政局局长叶书龙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6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2006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 (草案)反映,区财政收入完成2073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66%,同比增长 37.01%,当年区总财力 94086万元,同比增长40.65%;区财政支出90196万元,同比增长37.32%。按《预算法》规定,增设预算周转金500万元。财力和支出相抵后,累计滚存结余3295万元,其中各项专项结转2797万元,净结余498万元。区财政继续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2006年,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克服财政增收的困难,大力组织预算收入,财政收入保持快速增长。财政支出贯彻公共财政原则,坚持富民优先,和谐发展,加大了重点支出力度,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区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11月30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批准,调整了区财政预算。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2005年区财政决算报告时提出的意见,认真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开源节流,规范部门预算。 区审计局依法对2006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发挥了积极的审计监督作用。从审计结果看,在预算执行中存在收入结构不够合理,新增项目收效期滞后,影响区级所得财力;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未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财政部分帐户往来款清理不够及时;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准确,账务处理不够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效益性不强;预算支出中存在白条列支现象,且数额较大。区审计局在审计工作报告中还就以上问题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2006年区人民政府完成了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建议批准《2006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区财政局局长叶书龙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6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的报告》。同时指出,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有关单位对审计部门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建议,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切实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大力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开支,开源节流,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加快规范预算决策机制,完善我区预算分配制度;加强对重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杜绝财政资金体外循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科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增强政府采购预算刚性和约束力;结合今年财政部门开展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预算管理,完善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与批复的质量,加强对部门、街道预算执行的监管,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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