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法院院长 陈玉贵 2007年12月26日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中院、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
|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
我院在党组领导下,始终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审判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法院改革获得了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取得了实质进展,法院建设实现了全新飞跃,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促进社会经济稳步发展 2003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6358件,审结15565件,案件受理数较前五年增长14.7%,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我院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较为全面地发挥了审判职能。 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优化区域投资环境。五年来,法院班子坚持带头深入街道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走访,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结合全区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先后制定了《依法服务“两个率先”实施方案》、《司法促进经济发展十项措施》等文件,形成了《民营企业涉诉纠纷调查报告》等专题调研成果,增强了审判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提升了促进发展的司法能力。牢固树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交易流转的审判意识,加强国有资产保护力度,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5080件,结案4758件,结案标的6.9亿元,较上一个五年增长26.1%,为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履行维稳工作职能,营建平安社会秩序。我院坚持以刑事审判和涉诉信访为工作主线,积极投身平安雨花建设。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共受理刑事案件1315件,结案1286件。坚持稳、狠、准的“严打”方针,依法加大对暴力犯罪、集团犯罪、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55名;坚持宽严相济方针,强化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工作,2007年调解结案率达72%,及时有效地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轻刑犯、缓刑犯的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罪犯改造和回归社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开展送法进社区等活动,有效提高干部群众预防犯罪能力。涉诉信访工作中,狠抓源头治理,加强初信初访办理,积极推行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规范工作程序,2006年4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维护民权保障民生,推进和谐雨花进程。五年来,我院坚持关注民生,充分发挥保障民权、促进和谐的民事审判职能,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5500件,结案5165件。从化解纠纷的工作要求出发,大力强化调解意识,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通过与基层民调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委托调解、设立巡回审判点等措施,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解决纠纷,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50%以上,这一工作经验先后被司法部、省高院主办的刊物报道推广,得到广泛好评。从打造精品、强化审判导向出发,加强裁判说理,重视司法建议工作,促使酒店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行业惯例得到有效规范;“民工同城待遇赔偿”等两起案件被评为南京市法院系统近五年来十大维权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从预防纠纷、强化法治教育的工作目的出发,坚持以案说法,与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夕阳红》等栏目联合制作法制宣传节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生态雨花建设。一是发挥调处功能,积极促成和解,2005年在审理某商场诉请行政赔偿的案件中,通过司法协调,化解了纠纷,促成双方达成经济合作。二是发挥矫治功能,向行政机关提出“对车辆超速图片档案作长期保存”等30余项司法建议,促进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进程。三是发挥教育功能,围绕地铁总站、长江三桥等省市重点工程开工建设,积极做好拆迁文件的解释及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及时化解了数百起拆迁矛盾。四是发挥服务功能,围绕旧城改造开展非诉行政执行工作,依法拆除违章建筑上百万平方米。 创新执行工作方法,破解执行工作难题。五年来,我院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等举措,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共受理执行案件3847件,执结3785件,执结标的额6.5亿多元,较上一个五年增长52.2%:一是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院判决。二是创新工作举措,在全市范围率先施行“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等制度改革。三是强化执行工作手段,果断采取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实施“执行工作禁语二十条”等工作制度,有效杜绝和纠正懈怠执行现象。五是施行执行救助,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设立了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对经济困难的执行案件权利人进行救助。六是注重“涉府”、“疑难”案件的经验总结和运用,得到了上级法院高度肯定。 二、以改革创新为引擎,确保司法公正公开 五年来,我院坚持与时俱进,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大改革力度: 优化干部结构,改革人事制度。坚持选贤任能的用人标准,坚持公正公开的选任程序,不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先后有二名年轻同志进入法院党组,十多名普通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有力推进了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改革内设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充实审判业务庭的人员配备,合理安排一线庭室和综合部门的人员比例,初步实现了人员的合理配置。在机构改革中,先后设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民三庭等部门,落实了执行局长的职级待遇,逐步完善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行政管理机制,初步实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治院的改革目的。 把握审判规律,改革审判方式。一是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强化审判监督。围绕案件质量检查、庭审考核、裁判文书评查、案件综合评析等方面,不断拓宽审判监督范围,建立起了数字化审判监督模式,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认可。二是成立审判专业指导委员会,增强对案件审理的研究和指导。三是推行专业化审判模式,初步实现了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四是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工作,2007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 三、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法官综合素质 确保司法公正,实现人民满意,队伍建设是关键。我院始终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巩固队伍组织基础。我院领导班子从自身做起,切实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在法院工作中贯彻执行;深入研究和把握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法院建设的内在规律和发展方向,努力提高班子的审判、决策和管理能力;努力转变领导作风,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和各项廉政规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狠抓干警作风建设,强化队伍思想基础。我院高度重视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通过开设政治讲坛和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以先进的司法理念培养干警依法办案、高效文明的专业品质;强调以高尚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坚持一岗双责,加大司法腐败的惩防力度,严格查处司法不文明的现象,树立了公正、清廉的司法形象;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队伍能力基础。一是鼓励法官参加学历教育,目前全院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74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11人,7人在读硕士,硕士博士占全院人数20.6%;二是努力提升法官业务能力,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多人次在省市法院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连续五年被省市法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坚持开展“调研周”活动,与各街道、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建立了联系点,出台了“司法为民实施细则”;坚持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济,缓减免诉讼费用217.68万元,较前五年增长150%。四是制定“增强司法能力二十四条措施”,加快司法能力建设的步伐。 四、以争先创优为助力,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围绕争创一流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审判管理、基础建设等工作,实现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一是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能,制定落实《院庭长监督指导案件实施意见》,提升了审判管理工作的内涵与实效。二是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工作,法官业绩档案完整、规范,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前列,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三是运用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量与效率。四是梳理各项司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努力消除工作盲点,健全制度落实的长效管理机制。五是加强法院基础建设,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审判综合大楼扩建为12000多平方米,全面出新,达到了省标;2007年10月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通过了档案工作省特一级达标验收。 五年来,我院积极争先创优,注重改革创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荣获省市以上集体荣誉42个,先后四次获得了“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荣立集体三等功三次,荣立省政法委“人民满意争创活动”三等功一次。形成了以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祝怡、市劳动模范费月华为代表的优秀法官群体,47人次荣获省市以上荣誉称号,15人次立功受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更是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信任鼓励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对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诚挚的敬意! 五年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收获了一些经验和体会: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是法院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二是坚持司法为民,赢得人民满意,是检验工作成败的最高标准;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因地制宜,打造雨花特色审判是各项工作取得突破的动力源泉;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是实现长效发展的坚实基础。 五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法官的知识结构有待更新;法院工作亮点还不够多,审判质量效率有待提高;个别法官自律意识不强,审判作风有待改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 |
|
今后工作打算 |
今后五年,我院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高举“生态、科学、和谐”三面旗帜,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以自身建设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争先进位为载体,不断提升服务经济、促进和谐、推动文化的能力,着力构建“功能定位准确、队伍素质过硬、司法方法亲和,诉讼模式和谐”的具有新雨花精神特质的服务型法院,在我区率先启动建设基本现代化的进程中,实现自身工作的可持续发展。2008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按照区委的工作要求,结合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定服务率先发展的工作决心。立足全区实现率先发展的工作大局,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夯实审判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一是立足全局,树立促进发展的大局意识,将法院工作纳入全区工作整体规划,为推动地方发展作出贡献;二是融入社会,强化服务保障的职能意识,将关注民生、促进生态、推动文化、依法治国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达到审判促进和谐的目的;三是勇于创新,坚持科学依法的改革意识,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司法能力;四是坚定信念,确立契合区情的发展意识,根据全区发展的情况态势,调整工作思路,改善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审判保障发展的工作水平。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强化推动科学发展的审判职能。自觉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增加主动服务意识,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一是提升保障自主创新的司法能力,创造条件,探索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二是加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裁判导向,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落实区委产业政策,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三是加强优化经济环境的司法职能,强化质量效率意识,简化办案程序,建立审判执行“绿色通道”,优化公平、公开、公正的投资环境;四是强化融入发展的延伸职能,积极开展各类审判调研和工作调研,通过司法建议、调查报告等方式,从法律角度为发展出谋划策。 三、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提升促进和谐发展的司法水平。严厉打击和预防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妥善处理道赔、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的热点案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实现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强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审判意识,以推进雨花城市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妥善处理涉及环保、拆除违章建筑的各类案件纠纷;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加强诉前调解、判后释法,建立并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促进纠纷解决的多元化、彻底化、和谐化;强化推动文化发展的裁判功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审判工作的指导,强化鼓励诚信、弘扬正气的裁判意识;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依法协调官民矛盾,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工作网络,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生效判决的法律权威;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完善制度保障;认真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亮化立案窗口形象,推行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完善重大涉法上访预警机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 四、坚持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抓手,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2008年,我院将开展“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紧扣以下三个环节全面推进自身建设。 1.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和案件向党委汇报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群众工作路线,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坚持民主集中原则,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积极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通过开设雨花司法讲坛、开展庭审技能竞赛等活动,努力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完善“公平、公开、规范”的激励机制,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强化“教育、监督、惩戒”三位一体的廉政监督机制,建立廉政宣教室和廉政文化长廊,以约束法官与律师间的交往作为监督管理重点,惩防并举,确保司法活动的廉正公开。 2.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合理定位院庭长的管理职能,完善管理平台和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效指标,强化质效数据指标的运用,实现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提升司法亲和力为目标,积极倡导和谐诉讼模式,通过强化法律事实探明、强化法官释明义务等举措,促进案结事了,实现纠纷的有效化解;紧密联系案件纠纷特点,积极拓展审判领域,聚合审判骨干和典型案件,打造特色审判,提升精品案件对审判质效的整体拉动效应;坚持以调查研究为依托,强化案例调研、专题调研工作,为总结审判经验提供智力支持,为改革工作总结经验。 3.提升硬件保障水平。积极依靠党委和政府,继续推进“两庭建设”,争取启动铁心桥人民法庭改造出新、板桥人民法庭异地重建工程,打好争创优秀人民法庭的物质基础;以装备现代化和信息化为突破,积极推进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以确保办案需要为目标,不断提高电脑、车辆等审判执行工作的物质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我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启动率先建设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区委为雨花的未来绘就了宏伟蓝图,也为我们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我院将以此为契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苦干,为生态雨花、科学雨花、和谐雨花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
| 附件: |
|
《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
诉调对接:是指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之间的相互衔接。它要求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依法维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人民调解要及时有效地调处民间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通过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结合,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委托调解:是指经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巡回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从便利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增强司法服务功能出发,根据辖区特点在偏远、交通不便及纠纷多发等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受理和审理民事案件。巡回审判包括在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审理案件,也包括在不固定的社区、村就地审理案件。 非诉行政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申请,对未经诉讼审查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审查和执行的活动。具体而言,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后,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经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受理、审查和执行的活动。 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是人民法院在充分尊重审判工作规律的前提下,设置的一套全方位、立体化的审判质量效率量化指标。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的建立,对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科学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及时调整配置审判资源,提高法院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一定的意义。 执行威慑机制: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增加被执行人责任,增强对尚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债务人的威慑力,促使其自动履行债务,使绝大多数生效裁判通过债务人主动履行而不是强制执行实现,以提高生效裁判履行率,节省司法资源,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执行联动机制:动员和借助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构建全社会参与、法院强制执行与社会联动威慑相结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并通过实施社会联动,在联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 和谐诉讼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在2007年1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和谐诉讼模式”,其核心内容为:法官与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是一种互动和协作的关系,诉讼是法官与当事人共同促进的作业;法院和当事人之间以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自主对话与交流、充分协商与沟通,是和谐主义诉讼模式运作的基本机制,不仅仅要在法律程序上解决纠纷,还要让社会关系恢复到或者达到一种真正的和谐状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