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区人大《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07-11-30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审议意见,现就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定计划,抓好落实
  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民政局所作的《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我区自1997年以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区低保工作经过10年的探索和实践,已逐步建立了“条块结合、双重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低保管理体系,为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低保工作提出了四条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审批程序;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三是建立专职队伍,提升专业水平;四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针对上述审议意见,区政府予以了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并研究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二、贯彻意见,求真务实,成效显著
  1.针对关于“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审批程序”的建议。我们的做法:一是在全区开展了“创文明化行业新风,树服务型民政形象”为主题的民政服务进社区大型广场活动,进一步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区民政局关干部全员出动,分成四个小组,在宁南农花村、西善桥油坊村、板桥柿子树村、铁心桥马家店社区,现场开展了民政政策咨询服务,将低保进线条件、申领程序等作为重点内容,向广大社区居民进行了宣传和解释。为方便群众了解低保工作,我们还将相关政策制作成小卡片发放给社区居民,使广大群众对低保政策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此举不仅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更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深受群众一致好评;二是不断规范低保审批程序。在低保审批程序上,从社区居(村)委会,到街道办事处,再到局机关,我们始终严把摸底调查、集中评议、材料审核、证据搜集和对外公示“五个关口”,确保低保审批程序化,做到了该保的对象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该保的对象坚决不保,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切实让应该得到低保的困难群众切实享到了政府的关爱。截止到12月份,全区共有低保对象 3805户7400人,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384.8万元。
  2.针对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的建议。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征地拆迁频繁,失地农民增多,大量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入住我区,使得我区低保对象的构成越来越复杂,低保工作面进一步扩大。为此,我们近期针对全区生活在低保边缘线上的困难群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经调查,目前我区共有低保边缘户1025户2311人,由于此类人群处于低保边缘线上,不能享受低保待遇,他们的生活往往比低保对象更为困难,为此,我们将从今年的春节走访慰问开始,在今后的其他重大节日慰问中,政策向低保边缘户倾斜,加大走访力度,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二是针对一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我们积极帮助他们想办法、谋出路,通过举办再就业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推荐等办法,鼓励他们自主就业,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早日走出困境。同时各社区居(村)委会还经常组织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使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的同时回报社会,进一步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生活的自信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针对“建立专职队伍,提升专业水平”的建议。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为进一步壮大我区低保工作队伍,以充足的人力保障推动低保工作的有效开展。11月份,我局严格按照《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专门研究制定了一套《雨花台区低保协理员招聘方案》,在全区公开招聘了10名热爱社会事业、有责任心、有耐心、不怕吃苦、语言表达好、能熟练操作电脑的人员,担任低保协理员。12月中旬,我局将组织包括这支专职低保协理员队伍在内的全区各街道、居(村)委会低保工作者,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政策业务培训,帮助他们加深对低保政策的全面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切实落实好党和政府的这项“民心工程”。
  4.针对“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的建议。一是加大专项救助力度。为及时解决全区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近年来,我们针对低保家庭在就医、子女入学、住房、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大重病救助和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力度。仅今年一年,区财政就拿出254万元实施救助工作,共惠及人群8483人。9月初,我们在全区开展了“金秋助学,情暖学子”活动。向全区104名考上本科、大专、中专和高中的应届特困学生发放了爱心助学金17.08万元,确保了全区城乡低保家庭中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不因贫困而失去理想,充分享受到教育和发展的平等机会。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低保标准。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为确保我区低保家庭不因此而造成生活困难,在明年的全区为民办实事中,我们拟将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320元和220元,届时,区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财力投入,拿出约780万元专门用于低保对象保障金的发放,为困难群众提供“兜底”的基本生活保障。
  两个月来,区政府对低保工作又有了新的认识,创新了工作思路,谋划了一些新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低保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同时也为全区广大困难群众谋取了更多实惠和利益。当然,我们的工作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但我们坚信,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区低保工作水平一定会得到更大程度的提高。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