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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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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
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副院长金晖受院长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近年来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区法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区法院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民商事审判工作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依法治区、构建和谐雨花的重要司法保障。区法院近年来积极克服案件数量多、法官人手少等不利因素,改进工作方法,认真履行职能,为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会议对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效
案件量持续增长和审判力量不足是近年来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一种普遍和突出的现象。要进一步强化现有审判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着力提升民商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要努力通过多种渠道引进和充实专业人才,积极应对案件量持续增长的工作压力;要继续保持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在不同的案件审理中统一执法标准与尺度,维护好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二、发挥多方作用,形成调解合力
要针对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较多的特点,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改进和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多渠道化解各类纠纷。特别是针对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建议发挥妇联系统的组织优势和职能作用,组建妇联干部特邀调解员队伍,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就近原则委托其调解家庭纠纷,减轻审判工作压力。
三、加强研究探索,应对形势发展
要积极应对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多研究多探索,特别是针对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案件量猛增、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等情况,鼓励审理法官积极寻求新的审判方法,并对法律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切实维护诉讼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四、加大执行力度,落实判决要求
要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切实把民商事审判结果落实到位;要在审判工作中紧密联系实际,提高审判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执行工作的开展,维护司法工作的公正严肃。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法院按照监督法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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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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