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政府: 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民政局局长高崇利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主任会议并就此进行了专题视察,向区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区政府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事关困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基本生活,区政府近年来在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当,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积极募集慈善资金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制度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会议对此工作报告予以肯定。会议同时对区政府在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反应迅速,组织有力,在短时间内汇聚大量善款和物资支援灾区,为灾区救援和重建贡献力量的举动予以高度评价,并对有关方面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募集和使用情况予以充分肯定。 会议对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宣传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涉及面广,影响力大,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这项工作的合力,营造良好的慈善与救助氛围;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始终保持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开拓创新、毫不松懈,不断拓宽募捐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和物品,推动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救助标准 困难群众是社会救助的直接受益者,但同时也是承受物价上涨压力的最薄弱群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救助的财政投入,要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建立各项救助保障标准随物价上涨而提升的灵活机制,提高低保标准,使困难群众享受到地区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形势下,尽快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使农民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救助待遇;及早实现全区五保老人的统一集中供养,并努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他们幸福安康地度过晚年。 三、发挥民间力量,优化资源配置 此次四川汶川地震灾害的损失是十分惨痛的,但也要充分把握好抗震救灾中民心凝聚、爱心涌动的时机,积极建立慈善整合和日常捐赠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个人的作用,优化全区慈善资源的配置,努力使慈善活动规范化,把慈善捐助发放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要逐步树立普及全民的爱心教育意识,积极发挥各类组织的志愿者力量,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志愿者和社工活动,让每一个人在慈善和志愿活动中享受到帮助别人的快乐。 四、严格审计监管,加大财务透明 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款项的募集与使用,不仅是一笔钱物上的经济帐,更是一笔群众关注的良心帐。要积极学习借鉴企业管理经验与方法,提高慈善工作的效率与专业性,严格审计监管财政拨款和慈善捐款的流向,公开帐务,实现“阳光化”操作,交给群众一笔明白帐和放心帐;要注意杜绝借慈善为名进行的商业炒作,确保慈善事业的纯洁性;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审批程序的规范操作,让应该得到低保的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政府的关爱。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6月18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