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08-06-12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区人大常委会:
  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我院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了四点意见,我院领导非常重视,经研究决定,为将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初步考虑将以下内容列为今年人民监督员工作重点,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1.进一步加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内容和作用,特别要宣传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社会各界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积极评价,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对外影响。  
  2.认真做好第2届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结合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拓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范围,完善人民监督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对新当选的人民监督员大力做好业务培训和调研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
  3.不断完善和创新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通过列席检委会、检察长工作会、定期通报、寄送检察工作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对自侦案件的监督机制。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和内容,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大案件庭审、执法检查、教育整顿等活动,对检察机关自身队伍建设进行有效监督。
  4.扎实做好人民监督员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相关规定,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相关台帐,进一步提高业务部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意识,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常态化、规范化。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
2008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