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8-08-10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区人大常委会:
  6月10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民政局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区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对近年来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和慈善事业的发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区在社会救助工作、慈善事业方面,领导重视、组织得当,逐步形成了具有雨花特色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特别是“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区短时间内汇聚大量善款和物资支援灾区的举动予以了高度评价。会议同时还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和慈善工作提出了四条意见和建议:一是强化宣传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救助标准;三是发挥民间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四是严格审计监督,加大财务透明。针对上述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认真领会《审议意见》,共同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1.针对“强化宣传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的建议。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方面,以学习培训为载体,强化宣传教育。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涉及到各类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以业务政策培训为载体,结合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新实施细则》出台,及时举办了一期社会救助与慈善救助工作敞开式培训班,不但组织区、街、居(村)三级90多人参加培训,而且还邀请了7名困难群众代表一同“上课”,在帮助基层干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帮助困难群众了解社会救助与慈善救助政策,争取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此举也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深受群众好评。另一方面,以各种传媒为依托,加强舆论宣传。结合各种慈善救助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慈善的性质和作用、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参与途径,宣传慈善捐赠义举,使全区上下的慈善意识明显增强,慈善氛围更加浓厚。在今年的抗震救灾工作中,区政府反应迅速,第一时间向各街道、社区和驻区企事业单位发起倡议,印制了5000余份《抗震救灾爱心捐助倡议书》,全区上下积极献爱心,民政慈善协会帐户直接接收捐款达801.97万元,并依托区电视台、电台,及时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所接收的捐赠款物和捐赠活动中涌现出的示范典型。除此之外,今年以来,《南京日报》、《晨报》、《扬子晚报》、《中国民政》等报刊还刊登了我区社会救助、慈善信息8篇,在“江苏民政信息网”发布信息10条,利用区有线电视台播放救助类新闻25条,切实在全区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社会氛围,有效推动了我区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针对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救助标准”的建议。我区做到了“四个到位,一个提升:一是政策执行到位。根据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新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低保调标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弱势群体的救助面,加大了帮扶力度。重点做好了对老、弱、病、残、幼、学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工作,共调整低保对象948户1550人、新进低保对象71户104人,增发保障金9.6万元,切实使广大困难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二是低保提标到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从今年7月1日起,将全区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了330元,农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了220元。提标后,全区新增低保对象47户70人,增发保障金20.5万元。当月低保对象总数达3946户7369人,发放保障金155.6万元。三是物价补贴发放到位。今年以来,全市物价上涨较快且涨幅较大,已严重影响了城乡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我区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要求,上半年,共4次向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共计7000多人,发放了临时生活补贴103.6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家庭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四是专项救助到位。认真落实临时救助、大重病救助和助学救助制度。截止目前,今年共救助大重病患者119人,发放救助金20.6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7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0.8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生活难、看病难问题。为帮助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家庭学子圆梦,使他们享受教育和发展的平等机会,今年将再次实施困难家庭教育助学活动,目前已对全区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和低收入纯农户家庭中考上高中、中专、大专、本科以上的子女进行摸底调查,确定救助对象,分别按照800、1000、2000和3000元不等发放助学补贴,确保困难家庭子女能够上得起学,此项工作将在8月底前完成。五是改扩建铁心桥敬老院,全区五保老人统一集中供养,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我区现有五保老人115人,公办敬老院2所,即板桥敬老院和铁心桥敬老院。板桥敬老院地处开发区规划红线内,即将面临拆迁,为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大局,统一规范管理敬老院,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服务水平,我们计划投资800万元,改扩建铁心桥敬老院,约设床位150张,将所有五保老人全部纳入院内集中供养,实行统一管理和服务,真正使全区五保老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怡养。目前该项目正在规划设计之中。
  3.针对“发挥民间力量,优化资源配置”的建议。民政为民,安民为本,安民以济民为要。解群众所难,帮群众所困,始终是慈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前,我区已建有区、街和社区慈善超市,培育了30家基层慈善民间组织,进一步健全了三级慈善组织网络服务平台。街道慈善超市负责接收社会各界捐助的资金和实物,由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物品的接收、管理、发放和登记工作。采用商业超市的管理模式,根据困难群众的家庭所需,将所有物品免费发放给困难群众,逐步建立起了一个经常性、自主性的互动救助平台,实行定期救助与临时救助相结合、资金救助与实物救助相结合、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真正实现了政府对困难群众的“零距离”救助帮扶。今年,我区按照“南京市街镇慈善超市建设与管理”的标准,在铁心桥街道慈善超市进行试点,重点培育,在制度建设、资金管理、救助公开等方面进行规范,积极争创市级典型慈善超市。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区各级慈善超市推广,实行统筹管理,使其成为基层直接实施救济救助的平台,进一步推动基层救助工作平衡、协调发展。
  4.针对“严格审计监督,加大财务透明”的建议。我区主要从两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资金使用。为确保各类捐赠、救助活动资金的规范使用,先后出台了《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管理暂行办法》、《临时救助制度暂行办法》、《大重病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低保家庭子女非义务教育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等制度,并为捐赠救助款设立专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在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上,始终与财政部门配合,采取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拨款通知,第一时间拨付到基层,同时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用途、列支科目及操作时限,做到内容详实、要求明确。例如,在今年的抗震救灾捐款工作中,对所有捐赠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具捐赠专用票据,捐赠款物全部登记造册,并通过“爱心榜”的形式,在区电视台进行公示。所有善款全部在区慈善协会帐户中,实行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向外调拨的款物,需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拨出,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募集和使用情况,确保了捐赠活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在阳光下操作。 二是加强监管,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区政府责成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定期深入到各街道,采取“听、查、访、核”的方式,即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走访困难户,核实情况,对基层各种专项救助资金操作是否规范、发放是否到位、标准是否合理、对象是否准确等情况进行综合检查。上半年,区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执法检查4次。配合财政、区审计部门3次深入街道、社区(村),就农村八件实事中的低保资金及优抚资金、救灾救济款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情况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切实加强监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的手中。  
特此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200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