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8-12-12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区人大常委会:
    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贯彻实施〈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对照《审议意见》的建议和要求,从如下方面进行落实:
    一、针对“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新一轮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建议,我们的做法是:按照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全区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努力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大力营造稳定和谐的法治氛围。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等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在全体公民中着力解决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维权的问题,做到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有序维权。
    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行政强制法》等即将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加强涉及群众利益的地方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城市的改革发展。不断加强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动互动,扩大阶段性集中宣传的声势。
    二、针对“突出重点,普治并举,进一步推动法治雨花建设进程”的建议,我们的做法是:拓展领导干部学法的形式和渠道。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专题学习全年安排不少于2次。推进领导干部网络学法,加强“雨花普法网”的普法力度。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完善法学专家在重大决策事项中的论证、参与机制。
    做好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制度的实施,着手完善后备干部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制度,把学法、用法的情况纳入领导任职考核和政绩考核的内容,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感召和引导广大群众崇尚法律、信仰法律。
    三、针对“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的建议,我们的做法是: 进一步改进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方式,把法制教育寓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项目之中。继续办好“周末法律大讲堂”、 “法律学堂”等活动,通过“一对一”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符合社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广泛认同,深入人心。
    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十件实事”活动,落实解决教育、医疗、执行、维权、环境等民生问题,进一步保障广大公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权利,促进广大市民学习法律、相信法律、依靠法律。
    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和完善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意见。
    进一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等“三个创建”活动,促进“四民主、两公开”的落实,保障村(居)民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国家、省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培养制度。
    四、针对“齐抓共管,坚持创新,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建议,我们的做法是:
    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的阵地化建设。围绕“宣传渗透、交流指导和检查督促”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雨花普法网”的层次。围绕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继续编印法制宣传资料。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作用。
    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逐步建立由执法机关文化人才、基层文化骨干和专业文化工作者组成的法治文化队伍。积极打造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广场。运用手机、电子大屏幕等现代传媒,传播法治文化信息。
    深化“法律人在行动”活动。进一步完善“法律人在行动”活动的工作机制,提高组织程度和策划水平。更好地发挥高校法律人智能资源优势和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2008年11月,区政府编印了《雨花人简明法律口袋书》,该书选编了诸如如何申购经济适用房、房屋拆迁达不成协议如何解决、7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哪些免费服务、哪些情况属于教育乱收费等55个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汇编为“和谐雨花”、“生态雨花”、“科技雨花”、“法治雨花”和“便民服务”五个篇章。在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指导下,由区政府法制办编撰的简明法律口袋书从贴近百姓生活出发,让百姓能够便捷地了解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知识,简洁明了、便利携带,注重效果,为雨花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指导和服务,是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
    深化“18”法律广场和“12.4”法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18”法律广场活动,突出各个时期的法制宣传重点,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互动,扩大专业法与普通法宣传领域和效果。进一步开展好“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寻求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新的契合点,不断拓展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