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09-04-01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第2号)


区法院:
  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姚志坚所作的关于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区法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区法院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刑事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司法工作。区法院自2008年以来,较好地发挥了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并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成效。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会议对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对预防职务犯罪和青少年犯罪的宣传教育,通过案件的审判,做好以案释法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效果,进一步推动法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一方面,不断加强审判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做到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审判业务水平,着力打造“专家型”法官队伍,为形成雨花特色的品牌效应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审判后的执行力度。对刑事审判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注重做好被执行人的财产保全和及时移送,不断提高执行率,统筹处理好实现当事人服判息诉与保障当事人权利之间的关系。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法院按照监督法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