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新时期统领人大工作的指导方针。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与精神实质,认真总结、反思人大工作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差距,对于提高人大整体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人大工作,应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基层人大工作。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基层人大工作中的指导地位
科学发展观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具体到县级人大工作,科学发展观也同样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用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建国60年来,这一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坚持和完善,实践也充分证明,这一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支持。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与人民当家作主基本点和落脚点是一致的,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新形势下更好的反映和体现。所以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尊重人民历史地位,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也就是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基层人大工作要不要发展的问题。监督法颁布后,由于对地方各级人大开展监督的一些做法未予明确肯定,一些地方人大工作者产生了一些错误认识:人大工作按部就班就行了,维持现状就行了,走好程序就行了。如是这样,势必影响政治建设,势必影响基层民主政治发展,势必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更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所以,我们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标准看待基层人大工作的发展问题。基层人大工作关系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要与时俱进,不断地发展、前进。
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基层人大工作如何发展的问题。基层人大工作的重点是依法监督,这无疑是明确的。依法监督的核心是什么?笔者认为科学发展观给了我们明确答案,这就是以人为本。站在人大的角度讲,就是更要关注民生,关注老百姓的生计,关注老百姓关心的事情,做好这些工作就是人大工作的发展。
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基层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基层人大工作来讲,应当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从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出发,安排和部署各项监督工作,坚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保证本地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在具体的工作中,在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好以下三项原则。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基层人大工作要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发扬民主就是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工作实践中,要尊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尊重人大的决定、决议,保障依法履行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要认真办理落实好代表的议案、建议,保障代表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要依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在依法治国、推动国家、社会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和实践科学发展是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的。严格依法办事是基层人大工作的基本准则,应当不折不扣地坚持,模范地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并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
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融会和体现在县级人大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中
在县级人大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中,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以及开展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都已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基础。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应当而且必须具体地反映在县级人大依法履职的实践中。
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监督,必须要以发展的观点、发展的要求、发展的标准来衡量。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因此,应当把发展与否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首要尺度。衡量发展,也要注重切合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既关注眼前,又注重长远,既关注表面,又注重潜在,这样才能避免片面观念,防止脱离实际,急于求成。
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监督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贯彻以人为本,就是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以及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县级人大工作中,就是要特别关注农民群众的衣食住行问题、教育问题、环保问题、医疗问题、就业问题、脱贫致富问题等,真正促进政府创造条件,改善民生,领导群众共同富裕。
对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对审查批准财政预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的审议监督,必须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县级人大在工作中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结合本地的实际,全方位地研究和思考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文化进步的重大问题。注重研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各种矛盾问题,如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矛盾,速度与效益的矛盾,治理污染与企业发展的矛盾,产业结构与产业比例的矛盾,城乡发展差异的矛盾等,从而使社会结构得到优化,各种比例趋于合理,达到可持续发展。
(转自人民代表网)
(责任编辑 杨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