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2008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9-08-04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2009年7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查和批准2008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2009年7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召开了全体组成人员会议,会上,委员们结合区审计局局长姜静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雨花台区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区财政局局长赵明顺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2008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 (草案)反映,区财政收入完成3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6%,同比增长 22.16%,全区含市级专项、上年结余收入总财力20.98亿元。全年财政支出20.81亿元。财力和支出相抵后,2008年累计滚存结余0.17亿元,各项专项结转下年使用数0.15亿元,净结余0.02亿元。区财政继续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2008年,区人民政府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强化税收征管,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强化财政管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区审计局依法对2008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发挥了积极的审计监督作用。从审计结果看,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由于国家政策和财税改革的原因,造成部分单位收不抵支;部分资产处置收益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基本支出占用专用经费;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核拨或使用,滞留在相关预算单位,导致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不高等。区审计局在审计工作报告中还就以上问题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2008年区人民政府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建议批准《2008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区财政局局长赵明顺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雨花台区财政决算的报告》。同时指出,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有关单位对审计部门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全面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促转型”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水平,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区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区人民政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紧紧抓住国内经济平稳运行和加速回升的有利条件,增加固定资产有效投入,重点发展高新技术软件产业,先进科技水平的制造业总部、研发、营销总部和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区域经济总量;不断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效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细化阶段收入目标,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加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制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