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我院所作的区检察院检察工作社会化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对我院努力推行检察工作社会化实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建议我院: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检察工作的宣传。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对区检察院工作职能和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二是要进一步密切与基层群众的联系。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拓展检察工作社会化渠道。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对案件审判、执行的监督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四是要进一步服务发展大局。针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加强检察工作社会化的调研与探索,努力提高保障和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
对于上述审议意见,我院党组予以了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检察长办公会进行学习研究,并结合部门职能安排工作部署,着力将其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确保各项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一、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根据检察工作社会化的特点与要求,精心组织策划,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对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的宣传,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和熟悉检察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好“举报宣传月”活动,结合工作要求,深入街道、社区,在做好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申诉工作的同时,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二是充分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载体的宣传途径,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名”,增强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尤其要利用好网络这一载体,对我院网站安排专人维护,及时更新内容,开设“网上举报”等栏目。三是大力选树典型,坚持团结和谐,昂扬向上的宣传基调。去年我院黄俊芳同志义务救助5名灾区同胞的事迹被多家媒体予以报道,今年我院张梅菁被评为南京市检察系统唯一的劳模,我院及时联系媒体,在国家级媒体及省市多家媒体上对其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提高了我院的知名度。
二、立足雨花实际,加强机制建设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是检察工作社会化的重要保证。我院在进一步筑牢“三位一体”社情民意信息平台基础上,下一步将着重强化以下两方面机制建设:一是探索建立全员参与的检察工作社会化主题活动机制。全院每年确立一到两个主题组织全体干警深入社会开展活动,推进社会与检察工作的互动。二是依托职能细化常规工作的社会化流程。刑检、民行等业务部门在受理案件后,将走访、座谈等流程予以固定。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构建社会稳定和谐
法律监督只有做到与被监督者的信息对称,才能及时有效。我院按照部门职能特点,整合内部工作资源,努力发挥控申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和预防部门对外、对下的职能优势,重点开展与检察职能相关的信息收集工作,打造检察工作社会化的“拳头部门”。通过与相关社会组织联手开展宣传、调研等活动,将摸排重点放在对案件审判、执行的监督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积极为反贪、反渎和刑检等部门提供法律监督的“问题信息”。
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
检察工作的使命在于服务大局,检察机关只有主动融入社会发展才能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我院将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以检察工作社会化为推动力,进一步开阔工作视野,延伸工作触角,全力深化为群众、为企业、为基层、为项目、为人才的“五服务”工作,努力在服务地区科学发展中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
200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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