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汇报
发布时间:2009-12-09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情况的审议意见,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律的宣传工作。
法制建设是文明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宣传法律是贯彻法律的基础。我局将把加强内部学习和加强对外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把《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了全面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1.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我们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邀请专业人员对机关工作人员就《劳动合同法》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学习培训, 开展辅导讲座,座谈和交流,提高全体劳动保障机构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练好内功,增强服务能力。同时,我们将采取适时举办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竟赛等多种形式强化劳动保障系统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2.进一步强化对外宣传。一是通过书面审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一年一度的书面审查马上就要开始,我们将以此为契机,通过审查企业2008年度的劳动用工情况,对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企业存在法律误区和盲区的情况实时进行宣传,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二是通过日常巡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日常巡查是劳动监察主动实施行政行为的有效手段,我们将在全区范围内分区分片,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各企业,在检查的同时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三是通过专项检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是解决阶段性主要矛盾的有效办法,我们将利用各项专项检查,针对特种行业进行宣传,特别是建筑业、餐饮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督促其贯彻落实;四是充分利用就业招聘会和广场宣传活动,不仅要对企业也要对职工加强宣传和咨询,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职工手里,提高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的立法宗旨,也是劳动监察一项重要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保证《劳动合同法》得以很好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年底即将到来,我们将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等手段,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缓解劳资纠纷,尽力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对存在严重问题又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强制手段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机构的自身建设。
  机构建设是各项工作的保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建设,以更好地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一是结合行风评议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把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作为工作目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能力水平、严格内部管理,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向上、不断进取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劳动保障工作离不开基层平台建设,特别是即将全面开展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为此我们将适时完善网格化管理的基层平台建设,在组建监察协理员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区、街道两级的网格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劳动保障信息数据库,动态了解和掌握所辖区域内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状况,努力实现对用人单位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管目标,实现由被动监察向主动监察的转换,最大程度发挥基层平台作用,将法律宣传、监督监察、矛盾协调延伸到街道和社区。
  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是我们一项长期的工作,为此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劳动保障工作,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公开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等手段,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想,为人民解难、为政府解忧,为和谐雨花建设作出新贡献。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