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直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09-12-23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区政府:
  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民政局局长高崇利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区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直选的专项工作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于会前组织了相关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区民政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区政府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我区在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直选工作中,准备充分、组织得当、宣传有力,较好地克服了首次直选带来的各种困难,选举工作依法开展并顺利完成,充分保障了居民群众行使社区民主选举的权力,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会议对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认真总结本次换届直选工作经验,进一步发扬基层民主,把明年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得更好,努力推动社会主义基层政治文明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要及时开展对新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低保申请、大病救助、物业管理等政策法规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努力把社区居委会真正建设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使社区组织能够更快地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是要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和谐社区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开展社区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坚持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优化社区环境,实现居民邻里间的和睦相处,努力把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和《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0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