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0-02-21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2010年1月8日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姚志坚所作的《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09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按照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规范司法的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为保障全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推进基本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