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0-02-04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对区政府办理区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建议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就建议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措施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议的处理工作,提高建议交办的准确性”意见的落实情况。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作为贯彻实施《人大常委会监督法》、改进政府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方法,作为科学施政、依法施政、民主施政的活力源泉。2010年,区政府将继续积极协调人大工作机构共同参与建议交办过程,积极推进阳光办理机制建设,并将代表建议的办理贯穿政府工作始终,努力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协调配合力度,提高合作办理建议的有效性”意见的落实情况。在严格遵循办理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梳理重点、及时交办、当面沟通、组织座谈、邀请参观、审验签字、追踪落实、回访反馈的办理工作机制,并做到办理程序统一、回复格式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办理目标统一、总结归档的要求统一,确保办理工作规范、高效。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力度,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意见的落实情况。区政府将坚持把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作为重中之重、紧抓不放。为了办好重点建议,在明确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的基础上,继续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直接督办重点建议。各承办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多方面的争取和协调工作,所有重点建议全部要做到见面办理、规范办理,办理成效明显,对当年未办成实事的建议,由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创造条件、分线负责、定人督办、力求办实的要求,确定专人追踪督查督办,确保办成更多的实事。
  四、关于“进一步创新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意见的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历年办理工作经验成果,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学习,加强办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在开门办理、上门办理、现场办理和限时办结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办理工作积极性,把落实代表建议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直至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让代表放心、让代表满意。

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