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队伍,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为成员的督查工作组,并按照区域和项目类别划分为四个小组,由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开展督查活动,确保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二是抓规范,增强督查实效。认真梳理全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设计制作督查工作表,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使各督查小组在检查活动中能够及时全面地掌握各项工作进展状况与问题。三是抓载体,凝聚发展力量。一方面,积极发挥街道人大工委在地区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建立上下联动督查机制,强化督查实效。另一方面,将项目督查与代表活动相结合,精心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与集中视察,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的基础上,密切与市区两级代表联系,着力培育代表关注发展、谋划发展、支持发展、投身发展的意识,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实现“三个发展”增添动力。
(责任编辑 杨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