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的有关审议意见,现将雨花台区2008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逐条比对,认真查找不足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内容,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对照报告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归纳总结,要求相关部门明确措施,确定责任人,确保问题的解决。
二、查找原因,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抓好落实
1.关于财政专户往来款处理不及时问题。由于区划历史遗留,预算外集中户2003年以前暂付款618万元多年未清理。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会商,想方设法全力催收,同时对应该进行核销的及时按程序核销。
2.关于非税收入收缴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抓住非税收入改革的契机,进一步规范操作,从源头入手,控制电脑开票,加强财政资金专户核拨管理,坚决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3.关于一些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快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反馈制度。逐步强化专项资金安排的论证和绩效考核,对项目预算编制、使用和监督实行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坚决杜绝冒领和挪用等违规现象。同时,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核算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执行,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年未使用完的项目资金,进行专项结转核算。
三、依法理财,细化预算,提高执行能力
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管理工作。在2010年预算编制工作中,要求各预算单位按工作发展情况编制项目预算,区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财力情况重点审核项目资金安排。同时,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按照人代会通过的年初预算分解部门预算,部门预算一经确定,从严审批追加经费,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对政府采购预算,在部门预算“一上”时要求认真编制,凡预算新增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采购法》的规定,杜绝政府部门自行盲目采购。
四、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调查,坚持分配与监管两手抓,重点调查科技、教育、农业、环保和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凡财政投入20万元以上的补助项目,必须委托区财政局,由政府采购确定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同时,依法加强对预算单位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五、健全制度,加强指导,提升业务技能
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利用每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政府收支科目改革培训、政府采购法的培训,加大反商业贿赂的宣传力度,注重对财政财务的检查,定期对部门、街道会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促使预算单位和街道园区的财务核算质量大幅提高。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