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批准了《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梁保华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对《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有关工作机构将根据审议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再提交常委会审议。
梁保华在会议结束前就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做好今年人大工作讲了话。他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人代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要求上来,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着力推进”的要求,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惠民生,做好各方面工作,千方百计保持经济发展的好势头。要更大力度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加大统筹发展力度,提高协调发展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确保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人大常委会要牢牢把握大局,找准自身定位,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梁保华指出,要依法履行职责,全面落实今年人大工作各项任务。在地方立法方面,要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加强经济立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领域立法;同时要抓紧调研,积极推进绿色经济、低碳经济领域立法。在监督工作方面,要继续把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监督的重点,有计划地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同心协力保证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在代表工作方面,要切实抓好代表培训、代表集中视察与专题调研、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代表工作的机制创新、载体创新和服务创新。
梁保华强调,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在提高立法质量上有新成效,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水平,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新思路,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公共投资计划的监督。加强对“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要围绕事关江苏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为省人代会审议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作好充分准备。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举措,把代表履职与人大常委会履职更好地结合起来,形成联动效应,使代表工作既“有声有色”,又“有序有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林、柏苏宁、张艳、赵龙、丁解民、朱龙生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转自《新华日报》2010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 杨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