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9日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任命丁艳、王子成、王兴发、王继顺、王鑫、尹业青、包道富、吴美云、陈凤琴、严国贵、陈益平、张斌、罗艳、赵梅、赵化珍、宣秋芳、丁红霞、历福秀、刘福香、吴有翠、吴霞、施平、徐腊珍、朱庆洪、朱根发、张霄、曹健、黄华等28名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